(1936年3月4日)
甲、弟等十分欢迎南京当局觉悟与明智的表示,为联合全国力量抗日救国,弟等愿与南京当局开始具体实际之谈判。
乙、我兄复命南京时,望恳切提出弟等之下列意见:
(一)停止一切内战,全国武装不分红白,一致抗日;
(二)组织国防政府与抗日联军;
(三)容许全国主力红军迅速集中河北,首先抵御日寇迈进;
(四)释放政治犯,容许人民政治自由;
(五)内政与经济上实行初步与必要的改革。
(六)同意我兄即返南京,以便迅速磋商大计。
西安事变资料丛编(第一辑)/刘东社编.—香港:香港银河出版社,2000.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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